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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九十四章 送行

作者:此地无银三千两字数:2150更新:2022-11-22 18:26

地虎山山主许大风已被凌鼎救走,小天王施财天已被一剑斩杀。

又一桩顶天立地的侠义之事完成,心境仍是风轻云淡的魏颉面无表情,独身佩剑,立在原地。

只是静静地伫立着,什么都不做。

也都没有运起道门青云真气来疗愈前胸处的新鲜剑伤,因为他觉得时间还早,慢慢疗伤即可,总能恢复,超量修复体魄。

区区一剑的“蝇头”小事,何须过分在意?这等毛毛细雨般的“小”伤,和林武神拳碎青龙体魄,王阳煦大日侵扰心神的痛苦相比,根本无足轻重,不必太过在意。

痛吗?肯定是痛的,但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,无关痛痒。

况且对于如今心境媲美尘仙的红绸年轻人而言,这世上恐怕已几乎不会再有什么大的事情,能让他的心“镜”产生丝毫裂缝了。

当然,像亲人离世、挚友丧命之类的事儿,还是有一定可能性让魏颉大感崩溃的,毕竟只是有了陆地尘仙的心神境界而已,本质是还有具备七情六欲的“人”,怎可能冷血无情到那种地步?

就像盈盈岛岛主沈腰,喜欢了狼煞大将军魏魁那么多年,就连神明仙子般的人物都有可能被所谓的“情感”支配,魏颉又不是真正的神仙,当然也没理由免俗。

那天在燕鸣关,抬头看到了绿衣小丫头卜倩的城头字刻,然后因为某些晦涩原因辞别了红裙少女许灵霜,魏颉孤身一人,策马来到了这座号称“百蛮之地”的北国天烛,发誓要在此地好好闯上一番,无有作为,绝不回国!

在这天高皇帝远的荒僻地界,言语不通,水土不服,没有亲人故人,只有一个孤独了差不多二十年的异乡游子,一个寂寞了只爱喝点酒来消愁的落魄剑客。

从出塞入疆的那日开始,魏颉倒也不是一直都一个人,他陆陆续续结识了一些新的朋友。

比如脾气古怪的江南四艺,比如怀着身孕的沈笛,比如淮南道游侠儿苍参,比如天下著名刺客楼燕儿,比如离家逃命的小姑娘许吹,比如巴蜀第一天才凌鼎……

这些人的出现,确确实实帮助魏颉派遣了些许的愁闷和无聊。

若是没有他们这些人,红绸剑客作客他乡的日子会没趣到极点,很多事情都没办法做成功,甚至连做都有可能不做。

没遇到江南四艺,就不会去杀折腰山老十三晏材。

没遇到沈笛,就不会去要了林清义子林明的性命。

没遇到苍参和楼燕儿,之后的几场袭杀暗杀刺杀,就都没人陪了。

没遇到许吹和凌鼎,魏颉多半就不会在何瑶城里仗义出手劫法场,许大风应该会死,施财天绝大概率就死不了了。

如果当真没有发生那些或大或小的事情,不管命运是否会因此而有巨大的翻天变化,至少魏颉绝对不能够像现在这样,于激烈战事过后的闲暇时光里,脑中回忆起某些过去曾经发生了的精彩片段,点点滴滴。

他日江湖相逢,也没什么可能与朋友互相道一声“好久不见”,或是笑着问上一句:“最近过得如何?”

这些人的存在,真正有利无弊,出现了,一定胜过没出现,就好像是老天爷的馈赠礼物一般,值得好好珍惜,好好回味。

此时魏颉胸口处的剑伤还在涓涓淌血,鲜血浸透红绸衣襟,但年轻人浑然不为所动,就好像自己压根就没有受那险些就能要了他性命的一击。

无所谓,中不中剑都无所谓的,反正许伯父已经救下来,施财天也已经性命归天,此间事了,其余小事无需介怀。

换成寻常武者,这会儿功夫要么要尽力调整内力,运劲修复伤口,要么就是提着施家大少爷的项上头颅四处传扬,想让何瑶城的男女老少都知道,自己亲手宰掉了那个千金之躯的小天王施财天,干成这等名扬四方的英雄之事,若不宣扬宣扬,岂不是太可惜了?

不可惜,一点都不可惜。

在绝顶山山顶的庭院之中,魏颉就曾亲口与巴蜀凌鼎讲过,自己对什么名利之类的事物丝毫不感兴趣,视名视利如粪土,形同不值一钱的垃圾狗-屎!

他现在心中第一想做之事,绝非运功疗伤,更不是提着少年首级到处闲逛。

胸口处顶着个大窟窿的年轻人这会儿心里最渴望之物,是一壶酒。

天气寒冷,并无春意融融之态。

天地肃杀,追凶杀寇,风雷阵里我自无畏,毙人性命于一剑之下。

做出这等豪侠风流的事来,换作是谁都会志得意满,爽快绝伦,魏颉到底还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,必然也是希望有个人能听听自己诉说战况激烈与战绩之丰,吹吹小牛,发发酒疯。

既已杀人都市中,又怎能不笑尽一杯酒?

可惜没有,很可惜,并无人可与魏颉一同饮酒。

酒伴全无,人间寂寥,大英雄总归孤独。

又沦落至连喝酒都没人陪地步的魏颉在原地孤寂站立了许久,仰天长叹,复又疏朗大笑,冲着天际苍穹叫道:“闷杀我也!我魏颉没死在剑下,反倒要因没酒水饮用,而活活闷死憋死渴死,真是笑话啊,天大的笑话!老天爷,你有本事吗?你既然那么有本事,怎的不下一场‘酒雨’,老子口渴得紧,要痛快吃酒,你依是不依?!”

远远出乎魏姓年轻人意料的是,话音刚毕,猝然间,有一个酒坛从不远处以弧线朝自己抛了过来。

速度虽然极快,但眼神和身体同样敏捷的魏颉还是及时把酒坛牢牢抓住了。

就在红绸剑修手里抱着酒水坛子,满头雾水之际,从酒坛飞出的方向,迎面缓步走来了三名体格相貌迥异的奇异男子。

居中的一人身穿鲜黄绸衣,容貌异常俊朗,蓄着标志性的精致络腮胡须。

腰配无鞘长刀,刀口可隐约看见焰光。

那名居中的佩刀男子呵呵笑道:“叫魏颉?嗯,终于算是寻到你了啊,不容易啊不容易。这酒,就当给你送行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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