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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

作者:无聊到底字数:3683更新:2023-09-01 04:47

“那只蛊是你养的?”玉珞惊道,“你和方家有什么仇吗?”

“无仇。”谢书林淡淡应道。

“没仇?”玉珞又问,“那……那你养这种阴邪的东西做什么?”

“无聊。”谢书林语气都不带变一下。

玉珞瞬间噎住。从前她和阿语聊人间话本时曾总结出一句话,老神仙只在天上,老怪物才在林间,久居深山老林的前辈八成都有怪癖。如今看来,此总结很是精髓。

折霜不禁皱眉,上前一步道:“前辈,你既与方家无仇,又为何会在人界对方家人出手?蚀魂足以让人魂飞湮灭,永不再入轮回,这已不仅仅是坏了六界的规矩了……”

“六界中不会有比我更尊重那些破‘规矩’的人了,不守规矩的后果,我比谁都清楚。”谢书林说这话时,目光轻蔑地扫过自己左腿,道:“此蛊虽由我养,但早在十一年前就已被人拿走。”

玉珞此时才注意到谢书林的整条左腿已萎缩得不成形状,枯瘦得仿佛轻轻一折便会断去,轻柔的衣料贴在上面,就似盖住了一根枯骨。

来时的路上折霜说过,当年斩风为护她而被妖兽重创险死,身上几乎不剩几块好肉,谢书林的出现非但吓退了所有妖兽,还以某种禁术让他十日内下床行走,一月内恢复如初。她不敢想象,这样强大的一个人,究竟触碰了哪条“规矩”,受到了何种的惩罚,才会失去自己的一条腿。

“折霜不明白,斗胆问前辈,六界之中,究竟是什么人有本事从你这里拿走一样东西?”

“一个误入此处的女子罢了。”

“以禁术饲养的绝命之蛊,谁要你都给?”玉珞不禁诧异。

“她一直跪着求我,赶也赶不走,我乏了,让她拿重要的东西来换,她想也不想就答应了。”谢书林说着,忽撑着拐杖站起,缓缓走到窗边,向外望去:“方谙此生自有天顾,二十二岁便入天纵之境,能有两百多年可活,还会成为后人口中一大传奇。我知他性命无忧,便将蚀魂给了那女子,省去被她继续纠缠。”

“可是你这样害死了另一个无辜的人啊!”玉珞语气中有几分责备。

谢书林费力的侧过身来,换了个舒服些的角度,半依着窗口,道:“你说顾久江?他前世便欠方谙一命,今生注定要偿,其中因果已经,蚀魂蛊只不过是为他换了种死法。”

玉珞听了,眼中满是不信:“这话说的,倒似你能看见未来一样。”

谢书林对此不置可否,只淡淡笑了笑,转移话题到:“你们来此,是为了蚀魂吧?”

折霜点了点头,道:“这等阴毒的禁术,就是修为高深的妖魔中了都会功力大损,何况它竟如此不清不楚的出现在人界,若探不清源头,怕是各界中人都将坐立难安。”

“此禁术起源于修衣族,该族早于上万年前覆灭,当今六界,除我以外不会再有第二人通晓。”谢书林说,“而那东西太废心神,我也只养过那么一只,用了便没了,你们大可放心。”

折霜听了,松了一口气,正欲辞别,却见玉珞来了劲,大步走到谢书林身旁,道:“我是在人界长大的妖,不懂你们妖界魔界的行事习惯,只知人界讲究杀人偿命,你养的东西害死人了,你就是有责任的!”那一刻,她的目光倔强无比:“就算真如你所说,顾久江为方谙而死是他的命,蚀魂不过为他换个死法,那你可知,顾久江这样的死法,恰在九年后害了两个无辜女孩的一生?这两条命,你如何推脱?”

“怎么,你要我偿命?”谢书林语气忽有几分冰冷,目光直至望向玉珞。

他的眼中分明没有一丝怒意,可四目相对的那一刻,玉珞仍觉一阵极深的寒意袭上心头,下意识后退了好几步。

折霜伸手将玉珞护在了身后,皱眉道:“谢前辈,玉珞只是个灵智不全的孩子,说话口无遮掩,多有冲撞,还望见谅。”

玉珞缩了缩脖子,小声嘀咕道:“我不是那个意思,我是说……你至少告诉我凶手是谁吧?她害了那么多人,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……”

玉珞躲在折霜身后,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,一双眼虽已全然不敢直视谢书林,却又一直在小心翼翼的往那儿瞟。

谢书林沉默片刻,语气缓和了不少道:“那个人,在第一次决定一意孤行时,就已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”

玉珞不解,只听谢书林问:“小狐狸,你觉得,同一个灵魂的前世今生,可算得一人?”

玉珞刚甩了一连串问题出去,此刻还没得到答案呢,此刻便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问得发了懵。她下意识望向折霜寻求答案,却见折霜眼中多了一种她从未见过,也不知该如何定义的复杂神色。

“我先讲个故事,你们再判断如何?”

“啊?”这一次,谢书林说的是“你们”,玉珞看了折霜半天,见她一言不发,但似乎并没有意见的样子,便转头对谢书林点了点头。

谢书林说,每一个魔族死后身体都会随一身修为散去,化作天地灵气,归入四海八荒,永不重聚。故此,魔族往往比其他种族更为惜命,因为他们无法来生,是这六界中,唯一一个入不了轮回的种族。

数万年来魔界皆是弱肉强食之地,没有一定实力的小种族根本站不住脚,可魔族中偏偏有一个分支名为枯灯,他们体质极弱,身上若落下伤口几乎无法愈合。不过,他们的战力向来极其强悍,因为他们的功法就同他们的名字一样,每次使用皆以燃烧寿命为代价,直至油尽灯枯而死。

人类的生命虽然短暂,但修行能力其实比妖魔都高出许多,这也是为何一些道士看上去年岁不高,却总能追得修行几百甚至上千年的妖魔四处逃窜的原因。正因人类有此特性,枯灯族为尽量尽量减少寿命的损耗,时常暗中到人界寻找举目无亲的孤儿,将其带回族中,用优胜劣汰的残酷形式择出资质较优的,签订血契后再训练成一个又一个“武器”,让他们为自己卖命。

不过,一个人口不多的小种族光靠暗中培养的“兵器”并不够在魔界站住脚,数万年来,他们都深谙趋炎附势之道。如今魔族以赤眼血狼族为尊,他们便也就时常捧着金银珠宝、美女佳酿前去进贡。

从小便被训练歌舞仪态的栾烟,便是枯灯族准备送往赤眼血狼族的美女贡品之一。

她本该像其他贡品一样,靠着一副美丽的皮囊,被某位贵人相中,为奴或是为妾,过完属于自己的一生。可命运似乎听见了她内心深处的不愿,一次偶然的遇险,让她注意到了一个身手不凡的人类暗奴。

那一日,她特地留意了一下,那人镣铐之上刻着两个字,“十一”。

他是某一批的百来个人类孩子中,第十一个活着走出囚牢,获得签订血契机会的暗奴。

栾烟暗中打听到了十一主人的身份,自那以后,便时常找机会与他偷偷相会。时间久了,两颗不得自由的心,慢慢走到了一起,没多久,她便向十一献上了自己的全部。

很快,栾烟发现自己有了孩子,她本该将其扼杀在腹中,以隐藏自己不洁的事实,可多次犹豫,终是无法下手。

纸包不住火,栾烟的小腹渐渐隆起,有些事便再也瞒不下去。

一个“贡品”被一个暗奴拿走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,这事引起了族长的震怒,当即下令要二人亲眼看着彼此受尽折磨,求生不得求死不能,让后人再不敢犯此禁。

他们皆是生来低贱之人,在这样的死令下,哪有分毫回旋的余地?

那一日,栾烟与十一选择了逃跑。可十一早曾签下血契,主人要他死,他便会瞬间魂飞魄散。

就这样,十一死在了栾烟的面前,用最后的力气轻拭去她眼角的泪,承诺所欠之情来世再还。

可他的魂魄在那一瞬四散开来,魂飞魄散者,怎有来生?

栾烟拼上了自己的大半修为,勉强将四散的魂魄留下,她背着十一日渐腐烂的躯体,在族人的追杀下一路逃至万妖山脉,最终带着最深的绝望,被逼入其中。

也许是老天有眼,她在万妖山脉中遇到了一个人,那人修为高深莫测,似有能重聚十一灵魂的方法。她疯了似的求他,终于那人说:“世间得失有衡,魂散则命尽,若要再入轮回,需得有人替他。”

栾烟沉默了许久,忍着千万分的痛苦,咬牙问道:“可否……用我腹中的孩子去替他?”

那人不禁皱眉:“你确定?”

“我与你来世有约。”她轻抚着自己的肚子,望着身侧的腐尸,含泪扬起一丝笑意,眼神却空洞得可怕:“十一,我们还会有孩子,对不对?”

听到此处,玉珞忽然忍不住打断,颤抖着声音问道:“方谙……可是那十一?”

谢书林没有否认。

折霜不禁皱眉:“他负了栾烟?”

谢书林道:“他没有前世的记忆,栾烟找到他时,他已有妻儿。”
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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