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只能憋红了一张脸,气愤的坐下,如果眼神能够杀人,她肯定嗖嗖的对着凌自寒发射几个眼神飞箭,将人给捅几下出气。
她坐下后,凌自寒也跟着蹲下了,他单膝跪地,将她受伤的脚举了起来。
“痛……”
付雨柔痛的倒吸了一口冷气,阻止:“你别动我的脚。”
但凌自寒压根不听,已经掀开了她的袜子,付雨柔跟着弯腰一看。
那脚踝红彤彤一片,肿的跟发面馒头似的,难怪会那么痛。
凌自寒检查了一下,一只手握住她穿着鞋的脚掌,也不管鞋底脏不脏,另一只手抓着她的小腿。
“啪嗒!”
一声脆响后,付雨柔:……
简直怀疑人生。
“好了,你的脚踝脱臼了,所以刚刚使不上力,受伤的地方不严重,只是软骨组织挫伤,养两天就好了。”
说完,又利索的起身,走到旁边摘了几片草叶子,用石头捣碎走过来敷在她的脚踝上。
瞬间,付雨柔就觉得一阵清清凉凉的感觉传来。
瞪圆了眼睛,再用脚踝使了使力气,虽然还有点痛,但已经不会痛的不能走路了。
“你可以啊!”
凌自寒已经起身继续去给鸡涂抹泥巴了。
付雨柔看着凌自寒认真的侧脸,不得不说,这小摸样还挺迷人。
一只手撑着下巴,一边欣赏黑美男做吃的,一边问:“哎,你这技术当个村医绰绰有余,也不比顾清雅查多少,你老实说,你以前到底是什么人,做什么工作的?”
就这打猎的利落身手,还会医术,这十八般武艺都在身上,怎么可能是普通人。
肯定有猫腻。
“我以前是当兵的,打猎,治伤都是一些野外生存技能,我经过特殊训练,所以会点。”
“难怪。”付雨柔点头,觉得说得通。
视线落在他脸上道:“难怪你那么黑,肯定是在野外晒黑的,真可惜,要是你长得白,肯定是个大美男,在清水村,风头也不会被宋知书抢走。”
这一白遮百丑可不是说说的。
两个帅哥放在一起,如果长相天差地别就算了,要只是一点细微的颜值差距,那白的那个肯定吸引人。
凌自寒涂抹黄泥的动作一顿,抬头问:“所以你是因为宋知书长得白,才喜欢他的。”
“谁喜欢他了。”付雨柔撇嘴:“不过你说的没错,我喜欢长得好看的,当然皮肤白点更好。”
谁喜欢黑不溜秋的男人,晚上关了灯,怕是都找不到人。
忽然出个声,岂不是要被吓死。
凌自寒刚听到付雨柔说不喜欢宋知书时,眉头舒展,但听到后面,眉心又皱了起来。
“我以前其实挺白的。”他忽然说出这句话。
付雨柔翻了个白眼:“你以前白有什么用,我又没见过,我就看见你现在黑黑的样子。”
凌自寒没再接话,拿着包裹好黄泥的鸡过来,在火堆旁边挖了个坑埋进去,然后又将柴火引到了埋的鸡上面。
“等烤鸡能吃的时候,叫花鸡差不多也煨熟了。”
“哦。”付雨柔就听过这个名字,还没吃过叫花鸡。
现在看看,其实做法挺简单的。
等鸡烤熟的时间,付雨柔无聊的拿过一根柴火棍拨动火堆。
凌自寒时不时转动串着烤鸡的棍子,给翻个边。
“你现在有什么打算?”
付雨柔抬头疑惑:“什么什么打算?”
“跟宋知书的事,还有村里的事。”他顿了顿接了一句:“我的意思是,你需不需要我帮忙,我叔叔信里交代让我照顾你。”